关于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编辑:蒲小萍 时间:2019-10-11
各团支部:
为做好学院2019年下半年的党员发展,根据相关规定,请各团支部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一、推荐范围
2016级、2017级本科生;2017级、2018级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上进,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对党组织有明确认识和强烈要求,有理想、有抱负,品质优秀,行为正派。
(二)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考察期内(2018-2019学年)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公众场合注意言行,举止文明得体,能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有集体意识和团体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校、院、班等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2018年10月31日前确定),且经过党校培训合格。
(五)全面发展、成绩优秀,考察期内所有课程无挂科记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旷课、早退等不良现象。
三、推荐程序
(一)10月12日(周六),团支部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不超过三名),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并在支部内部公示。
(二)10月15日(周二),推荐候选人如实填写《经济金融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见附件),并由班级团支书汇总后21:30之前发送至2312652903@qq.com,纸质档汇总表(需团支书签字确认)和学年成绩单以班级为单位按时交到学院团总支组织部。
(三)推荐完成后需要进行答辩,内容以党章、党的理论知识等作为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团支部应组成推荐考核小组,组长由班导师担任,成员应包括所在班级的党员、团支部委员、正副班长。
(二)各团支部原则上应采取多重形式考核,不允许只采取单一投票的方式。
(三)班级推荐结果只纳入评选范围,不等同于最终评选结果。
(四)请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联系人:蒲老师,联系电话:62563410
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团总支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