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编辑:王南甫 时间:2021-03-30各团支部:
根据相关规定,请各团支部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一、推荐范围
2017级、2018、2019级本科生;2018级、2019级、2020级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上进,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对党组织有明确认识和强烈要求,有理想、有抱负,品质优秀,行为正派。
(二)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考察期内(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公众场合注意言行,举止文明得体,能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有集体意识和团体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校、院、班等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且经过党校培训合格。
(五)全面发展、成绩优秀,考察期内所有课程无挂科记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迟到、旷课、早退等不良现象。
三、名额分配
各团支部限推5人,经过班级民主投票之后,对推荐人进行排序。
四、推荐程序
(一)即日起,各团支部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不超过8名),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并在支部内部公示。
(二)推荐候选人如实填写《经济金融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见附件),并由班级团支书汇总后将电子档发送至446211952@qq.com,纸质档(需团支书签字确认)在4月6日(周二)下午交至善楼509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三)推荐完成后,学院党委将结合不同类型推荐方式,进行统一商议和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团支部应组成推荐考核小组,组长由团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应包括所在班级的党员、团支部委员、正副班长。
(二)团支部在推荐推荐优秀入党积极分子代表时,应在班导师的带领下,对照各项要求和条件,客观、公正地推荐。
(三)班级推荐结果只纳入评选范围,不等同于最终评选结果。
(四)请按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视为弃权。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2563062
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学经济金融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