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经济学大类专业分流综合素质单项奖励分认定的通知
编辑: 时间:2014-02-212012级经济学大类各班:
根据《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大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及《关于开展2012级经济学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见经济与贸易学院网站),2014年2月24日—2月28日(本学期第一周),2012级经济学大类各班学生应填报量化综合考评成绩奖励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本人应如实、完整填写《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大类专业分流学生综合素质单项奖励分认定表》(见附件1),并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若因个人未填报造成未加分,后果自负。
二、申报获奖奖项应是学生第一学年及第二学年秋季学期所获奖项,具体参见《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大类专业分流学生量化综合考评办法》(见附件2)。
三、各班班委(至少包含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应对所有提交《奖励分认定表》的学生名单进行统计汇总,并仔细审核《奖励分认定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未全面填写或漏填奖励的同学,应提醒其立即补充填写完整,并补交相应材料;对于所填写的奖励不符合《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大类专业分流学生量化综合考评办法》要求的,将材料退还本人并做出解释说明,本人若仍有异议可咨询班导师或学办老师;同时,班委依据《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大类专业分流学生量化综合考评办法》对《奖励分认定表》上所填写的各项分数进行初步核定。
四、班委审核通过后提交班导师审核,班导师应对《奖励分认定表》及相关材料作进一步审查。
五、请班导师于2月28日下午5点前将《奖励分认定表》及相关材料交学办,同时将各班提交《奖励分认定表》的学生名单及总人数报送学办。学办联系电话:68667340
附件:
1.《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大类专业分流学生综合素质单项奖励分认定表》
2.《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大类专业分流学生量化综合考评办法》
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