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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寝室检查情况通报

  编辑:王南甫  时间:2015-10-20

全院同学:

学院于2015年10月12日进行了学生公寓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照《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社区公寓管理规定》、《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社区公寓安全卫生管理预警制度(经贸学发〔2015〕9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寝室予以通报。

序号

园区

寝室号

违规行为

1

一园区

B-423

洗衣机

2

一园区

B-522

洗衣机

3

一园区

C-218

脱水机

4

一园区

C-230

洗衣机

5

一园区

C-501

违规电器

6

三园区

G-414

电熨斗1600W

7

三园区

G-614

电饭锅

8

三园区

H-501

400W

9

三园区

H-612

600W

10

五园区

O-524

电煮锅400W

11

五园区

O-614

电饭煲400W

12

五园区

O-705

电煮锅600W

13

五园区

O-708

违规电器

14

五园区

O-808

电饭煲

15

五园区

O-813

电饭煲

16

五园区

O-824

电饭煲、电磁炉

17

五园区

O-904

电饭煲

18

六园区

R-331

脱干机

19

六园区

R-420

违规电器

20

六园区

R-425

电饭煲

请上述寝室及相关责任人于10月23日前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至善楼511)来确定相关责任人并领取整改通知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来确定相关责任人的寝室,寝室所有成员将被视为共同责任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整改通知书,后果自负。另外,请上述寝室所在班级负责人督促本班存在安全问题的寝室尽快进行整改,并在班级进行通报。

寝室的安全检查情况将与年度寝室成员、所在班级的相关评奖评优(个人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集体类:校(市)级文明寝室、优秀班集体、优秀班集体标兵、先进团支部)等挂钩。希望全院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社区公寓管理规定》,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学生社区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经济与贸易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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